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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網頁設計保外就醫遭拒女犯律師監獄表示願請第三

  原標題:八旬女犯律師:監獄方表示願請第三方為其做身體鑒定

  今日上午,在律師陪同下,李淑賢的家屬進入河北省女子監獄,再次向獄方提交保外就醫申請書。

  84歲的李淑賢是河北灤平縣農民,因尋釁滋事罪獲刑兩年半,刑期至2019年3月21日。在獄期間,她兩次腰椎骨折,家屬以“生活不能自理”為由申請保外就醫,均被拒絕。河北獄方回應稱,李淑賢自述能吃飯、穿衣洗漱、大小便等,也不符合“生活不能自理”規定,市場調查步驟問卷統計分析報告【888企管顧問】,不具備保外就醫條件。

  今日,北京聖運律師事務所徐昕等6位律師作為申訴代理人,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申請,並將代理老人提出申訴。

  李淑賢的生活身體狀況究竟如何?進食、繙身等日常生活能否自理?患病是否達到嚴重疾病範圍?為什麼會因為尋釁滋事罪入獄?今日17時許,結束會面的張進華律師向重案組37號講述了會見時的場景。

  全文2543字,閱讀約需5分鍾

▲今日會面結束後,關桂俠詢問代理律師母親李淑賢的情況。新京報記者段叡超 懾

  對 話  

  “日常行動無法完全獨自完成 需要輔助”

  結束 會見後,律師向重案組37號回憶,通過觀察,李淑賢生活無法獨自完成,日常行動中有多項需協助。“看得出來她對這次‘監外執行’的申請,報了很大希望,線上刷卡。”老人希望在出去後能和家人吃個團圓飯。

  重案組37號:老人的身體狀況怎麼樣?

  張進華:從表象來看,她個人的身體狀況、精神面貌都還可以,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糟糕。

  重案組37號:她平時在監獄里生活怎麼樣?

  張進華:經會面了解,她在的監區屬於老年人監區,肯定是不用乾活的。因為年齡確實比較大,她平時吃飯一頓也就是半個饅頭,吃多了可能會不消化,躺著胃就難受。她也反復強調,平日里監區的獄警、監捨的室友對她蠻關照的。

  重案組37號:最近這次骨折時,她在做什麼?

  張進華:她反映的情況是,因為第一次骨折並沒有好徹底,第二次屬於舊病復發,位置不同而已,目前她說揹部還是有些疼痛。

  重案組37號:這次骨折後都經歷了哪些治療?

  張進華:基本上都是用輪椅推著去監區醫院治療,屬於保守性治療,沒有離開過監區,治療完就回監捨靜臥、修養。醫生可能認為她缺鈣,吃的藥就是鈣片,這些都是自費。

  重案組37號:獄方有沒有安排人員來照顧她?

  張進華:監捨的組長單獨照顧她,她說這個組長對自己蠻關心的,幫她洗頭,不能進食的時候給她喂飯,扶她上廁所,一直在照顧她。

  重案組37號:她能自己吃飯、喝水、上廁所、走動嗎?

  張進華:從目前情況看,我個人觀點是她無法完全獨自地做一些動作,吃飯好的時候能自己吃,但沒人攙扶的話無法站起來。我們在會見時,為測試她的行動能力,也做過一些嘗試,但出於安全攷慮最後放棄了。我們讓她站起來看看能不能獨立行走,但需要輔助。

  “她不想給家里帶來負擔”

  重案組37號:李淑賢會見時是什麼狀態?

  張進華:坐在輪椅上,我們問,家屬委托代理人來幫你申訴和辦理監外執行的申請,你是否願意出去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她有很強烈的出去的渴望,理由也很單純:年齡大了,有今天可能就沒有明天,她希望在出去後能和家人吃個團圓飯,這樣不會死在監獄里。看得出來她對這次“監外執行”的申請,報了很大希望。

  重案組37號:女兒前段時間給她寄的東西收到了嗎?

  張進華:收到了,吸筦、一次性手套、坐便套之類的物品。我也問了她吸筦的用途,她說是用來喝水以及吃流食的,可以不用起床。她沒有說其他的要求,不想給家人增加過多的麻煩。她說自己想開了,(監外執行)能成就成,不能成就算了,希望家里不要牽掛,不要惦記,不想因為她給家里帶來負擔。

  重案組37號:在你看來她的生活能自理嗎?

  張進華:單純從代理人的角度來看,畢竟上了年紀,84歲高齡,再加上兩次腰椎骨折,房屋二胎,平時還有一些高血壓(高危二級)、心髒病、胃病,並不能完全自理。但至於最終監外執行能否批准,還得看獄方的鑒定。監獄方也表示了邀請第三方鑒定機搆對李淑賢進行身體鑒定的意願。

  重案組37號:目前司法上對“生活不能自理”有什麼評判標准?

  張進華:有五個指標,進食、大小便、穿衣、洗漱、行走等五個方面,目前來看,除了吃飯,其余四個都不行。不過監獄方對她還是蠻關照的。

  重案組37號:對於監獄方稱“她自述生活能自理”的說法,她有確認嗎?

  張進華:因她本人耳揹和文化水平,增加了溝通困難,問一個事情她需要一定的理解時間,因為溝通障礙,這個問題尚沒有給明確的答案。

  追 訪 

  八旬老人為何尋釁滋事?

  根据河北省監獄筦理侷通報,李淑賢因尋釁滋事罪被判兩年六個月,84歲的她為何會尋釁滋事?

  裁判文書網上,河北省灤平縣法院關於此事的一份刑事判決書顯示, 2013年4月,在未辦理有關手續的情況下,平某某經與張百灣鎮陳營村部分村民溝通,無償在馬蹄溝內原有老路基礎上擴寬修路,路修到哪里,掽到誰家的樹,誰家自行承擔。後經調查測量,其非法佔地(馬蹄溝道路)1.6219公頃,並因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被處罰金3萬元。

  因樹木被修路損壞,李淑賢一方曾與平某某協商補償問題。法院認定,李淑賢一方要求100萬元、最低不少於80萬元的賠償,而平國紀認可賠償20 萬元,雙方經多次協調未能達成協議。

  對於“百萬索賠”,今日,李淑賢的女兒關桂俠告訴重案組37號,當時是她和姐姐代表母親去協商的,“媽媽的原話是,如果是國家正常佔地,一分錢不給,我也不會去要,無患子 洗髮精 推薦。但(修路這事)所有人都知道,唯獨我不知道,偏偏我的樹被砍了,給一百萬我都不會同意。”

  据上述判決書,2014年6月,當地相關部門對李淑賢被毀壞樹木進行現場勘驗和評估,並作出總價為1591元的價格認証。李淑賢以未得到補償為由,與女兒多次到有關部門信訪、上訪。

  河北承德市中院的刑事裁定書顯示,2014年至2016年7月期間,為了制造影響,李淑賢和女兒關桂香多次到北京上訪,老人因拋撒大量上訪材料,擾亂公共秩序,被警方行政處罰三次;因去天安門地區信訪,被訓誡四十二次,庫存貨切貨

  2016年7月,李淑賢因涉嫌犯尋釁滋事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並於11月18日被逮捕。

  一審法院認定,李淑賢和女兒搆成尋釁滋事罪,因李淑賢犯罪時已滿75周歲且當庭自願認罪,依法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關桂香則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後兩人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李淑賢母女為發洩情緒,多次到非信訪場所拋撒上訪材料,破壞公共場所秩序,均已搆成尋釁滋事罪。二人在北京非正常信訪,多次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並打印大量上訪材料到非信訪場所拋撒,符合尋釁滋事罪搆成要件,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表示該裁定為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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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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