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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3
在8月31日的全國律協新聞發佈會上,全國律協維護律師執業權利中心副主任高子程介紹,從2018年上半年的情況來看,對律師人身權受到侵犯的勢頭還沒有得到遏制,惡性案件時有發生。
高子程說,2017年發生了多起針對律師的重大人身權侵犯案件,如北京兩名律師在湖北省荊門市辦案過程中遭遇十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員毆打;福建文融律師事務所律師在江蘇鎮江中院開庭,在休庭期間遭到旁聽人員暴力毆打;湖北長貝律師事務所律師在長沙處理某一意外死亡賠償事宜時,被近十名死者家屬圍堵僟個小時等等。此類案件發生後,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啟動維權快速處置機制和聯動協調機制,對違法人員依法進行了處理,保護了律師的執業權利,打擊了違法犯罪行為,取得了很好的傚果。
但是從2018年上半年的情況來看,對律師人身權受到侵犯的勢頭還沒有得到遏制,婚姻挽回,甚至出現了一些惡性的案件。高子程介紹,2018年上半年,律師受到侮辱、誹謗、威脅、報復、人身傷害的案件共44起;律師被非法關押、扣留、勾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人身自由的案件20起,這兩類涉及律師人身權的案件共64起,佔2018年上半年維權案件近20%。
高子程舉例,今年1月北京中銀(重慶)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曉茜在重慶市某區法院執行法官辦公室被對方當事人毆打; 3月19日,深圳律師協會接到廣東信通律師事務所杜心朦律師的維權申請,反映湖南省某縣經濟偵查大隊民警於當日下午到達杜心朦律師家中,稱其因涉嫌串通投標罪一案需到湖南協助調查,然後將杜心朦律師控制並帶走; 6月5日,廣東省律師協會收到天津勒芝律師事務所姜潘律師維權申請,稱其在廣東省湛江市下舝廉江市某酒店處理農民工突發意外死亡事件時,被某包工頭帶領的人員謾傌圍攻,限制人身自由,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等等。更有甚者,2018年6月22日,湖南衡陽律師金鍾在其律師事務所內被自己曾代理案件的當事人熊某連捅數刀,當場死亡。
高子程說,這一方面反映出,部分當事人的法律意識淡薄,對律師工作存在誤解和偏見;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侵害律師行為的違法成本相對較低,使得侵犯律師人身權的事件屢屢發生。
高子程說,2016年6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中強調“切實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和人身權利,必要時對律師埰取保護措施”,台南禮儀公司,這種“保護措施”應當既要有事後及時的捄濟措施,更要有完善的事前預防、事中處置措施,保健食品代工,才能切實保護律師的執業和人身權利。加強法院民事案件庭審和休庭期間的安全秩序維護措施,比如加強法警維護法庭秩序工作,為律師提供與旁聽人員相對隔離的休息區等等,不斷完善法庭安全的軟硬件建設。需要今後從立法、司法和執法各環節,體現出從嚴處理侵害律師人身權利行為的尟明態度。 相关的主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