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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7

  物業稱,不讓進車是規定,以後會讓保安多幫忙

  本報熱線:024-96128

  讀者何女士:於洪區一小區規定園區不讓進車,搬家也不讓進。

  晨報訊(記者 梁多)禁止機動車輛進入園區,物業的出發點是好的。

  可當業主何女士看著大大小小的家具堆在門口,卻沒有車拉的時候,不禁想問,物業是不是認真過頭了?

  搬家車開到小區門口,保安說啥不讓進

  昨日8時許,何女士與僱來的搬家公司車輛一起來到於洪區該小區,屏東搬家公司,准備將家具搬到姐姐家。開始打算走地下停車場,可發現入口限高桿高度為2米,搬家車高出了一點。

  於是,何女士又來到園區正門,希望保安可以讓車進入園區,沒想到保安說啥都不同意,最後只好由3位工人用物業的手推平板車將家具一點點地運出園區。

  “一共運了2個多小時,折騰了七八趟,有的家具都磕壞了!”何女士說,自己住的樓距園區大門不到100米,還算比較近的,距離遠的鄰居得更麻煩。

  物業:園區地面承重不是按走車設計

  對於何女士反映的問題,物業相關負責人李先生表示,園區確實有不讓機動車進入的規定,希望業主理解,以後遇到這種情況,會協調保安和物業工作人員幫忙。

  李先生說,每位業主辦理入住時都與物業簽有一份“業主規約”,裡面就有這個規定,屏東搬家公司,園區一開始的規劃就是“無車園區”,地下車庫與業主是1:1配的,屏東搬家,而園區內地面承重都不是按走車設計的,如很多大理石地塼等。如果有車輛進入,會對園區公共設施造成損壞,園區內老人、孕婦和小孩特別多,台中搬家,經常車來車往也不安全。

  “如果有一個特例,以後會有更多業主提出這樣的要求。”李先生說,物業的出發點肯定不是為難業主,目前園區南、西、北三個門,距園區各個樓都不是很遠,物業也特別准備了手推車,提重物時都可以使用,如果業主需要幫助,物業會安排保安幫忙運送,台北廢棄物

  小區辦:成立業主委員會後規矩或可改變

  於洪區小區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該小區的業主委員會還沒有成立,物業履行的服務合同是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前期服務合同,如果業主規約中確實有禁止機動車進入園區規定,那應該是有一定依据的,這方面小區辦會進一步了解証實。

  目前該小區業主委員會正在籌備中,正式備案後,業主可以將自己的想法告訴業主委員會,並召開全體業主大會,若有半數以上業主同意,業主委員會可以重新與物業商量這條規定,同時物業也可以提出自己的理由,可以協商雙方都滿意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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