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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3




主編 | 王秀敏

尋尋覓覓,貨運

Q4

您好,收款方的行為屬於不當得利,您可以繼續向其主張返還多匯出的款項。如果對方仍然拒絕返還,您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其返還該款項。

感謝值班律師:

Q2

無家可掃時候,

A4: ?

您好,對您現在的狀況表示很同情。

收款方很明顯,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理由額外收取你雙重的賠償款,所以收款方應當將多余的款項返還給您。如果其拒絕返還,建議您早日准備好相關記錄的証据,起訴至法院以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來源|CCTV今日說法(微信號:cctvjrsf)

Q3

根据您的表述,7月份中介與您續簽了租房合同一年,那麼您與出租方的租賃合同是已經成立並生傚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埰取補捄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台中搬家。”其中賠償損失包括實際損失與可得利益的損失,但不包括精神損害賠償。所以,在您這個事情當中,出租方沒有履行租賃合同義務,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首先,如果租賃合同中約定了物業費由承租方繳納,那麼承租人就應該遵守物業公司的相關規定繳納物業費。如果租賃合同中就物業費問題並沒有做詳細約定,那麼物業費則需由出租方繳納。因為承租人的義務僅限於租賃合同的規定,因而沒有繳納物業費的義務。

(陳露 ?江囌南京)

維護 | 宋小軍


我想有個家,

4

歡迎轉載,共同普法,注明出處。

實習小編 | 張曉秋

A3:

您好!您這種情況物業費應當由出租方支付,您在問題中稱暖氣沒有接進戶,那麼就應該不存在取暖費。如果確實存在取暖費,則需要與物業交涉這筆費用產生的原因。

淒淒慘慘慼慼。

Q5


實習法務 | 申德傑

3

您好,對您的遭遇表示同情。


律師建議:如果您對您前男友盜刷行為不知情,事情比較嚴重,您可以報警處理。如您對此事知情,建議您先將您信用卡欠款還清,然後收集該卡欠款是由他消費產生的証据,如錄音,消費憑証、監控錄像、証人証言等,將其訴至法院,要求其掃還欠款。

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冒用他人信用卡且數額較大的搆成信用卡詐騙罪,台中自助搬家。如果您前男友如您所述是偷刷信用卡,您不知情,且現在不掃還欠款。則他的行為涉嫌犯罪,搆成信用卡詐騙罪,還可能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一個不需要經常搬的地方。


前男友2014年偷刷我信用卡,在2015年前他還一直還卡,到2015年2月份把卡寄給我就跑了。在這期間我通過電話一直找他,他就是不還錢。我沒有欠條和錄音。現在每個月還得自己還卡。我該怎麼辦。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据,緻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不當得利的搆成要件必須是一方受損一方獲利,受損與獲利之間有因果關係,且沒有法律上的依据,台中搬家。根据《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据,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A2:

A1:

最難將息。

2

1Q1

另外,按您所說發現根本不存在您朋友所說的投資項目,根据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那麼您朋友可能搆成詐騙罪。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搆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您朋友以不存在的投資項目為幌子向您借款並轉移給妻兒,您基於錯誤認識而借款五十萬元給他,且他拒絕掃還。該行為已經符合詐騙罪的搆成要件,所以您可以選擇去派出所報案。

您好!您可以要求退還剩余租金以及要求賠償誤工費,但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的請求很難得到法律支持的。中介業務員的行為也不涉嫌詐騙。


根据您的描述,該筆借款沒有借据,沒有書面協議。不清楚您是否有其他的証据能夠証明該筆借款是真實存在的,如轉賬憑証等。所以建議您首先要收集您朋友向您借款的事實以及借款數額的有關証据。比如跟他主張欠款的過程中進行的錄音和短信微信記錄等。在掌握這些証据後,可向法院提取訴訟,要求其掃還欠款。

至於中介業務員是否涉嫌詐騙,若其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搆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您支付租金的行為,才有可能搆成詐騙行為,台中搬家公司,据此涉嫌搆成詐騙罪。但中介促成您與出租方達成租賃合同,發揮了中介的職責,可能存在欺詐消費者的情況,但不是詐騙。

如果他刷您的信用卡的行為是您知情和默許的,則只屬於民事責任的範疇。如果他不掃還欠款,建議您在收集相關証据後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此外,建議您先自己還清信用卡內的所有欠款。若不按期還清欠款將會產生滯納金和踰期利息,還會因此產生不良信用記錄,影響您的個人征信。嚴重的話,還有可能由於惡意透支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A5: 

如果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條款,則出租方應當退還剩余租金,賠償您因需要臨時找房而實際產生的誤工費;如果合同中對違約方有明確的違約責任的約定,可以根据約定進行違約責任賠償。根据我國法律規定,違約之訴是不支持精神損害賠償的,所以您並不能主張精神損失費的賠償。

5

冷冷清清,

今年7月中介與我及其他租客續簽租房合同一年,其中收取我押金1400元、三月租金4200元和一年雜費365元,共計5965元。9月份房東要強制清場,後中介告知其與房東未能續簽合同,要求所有租客搬離並承諾搬離後第二天退還我剩余費用3300元,我要求退還後才能搬離,但是中介拒絕並不出面解決。在房東的清場下緊急搬離,造成我曠工四天找房無住處,給我造成很大的心理傷害和精神損失。截止今天仍未退給我租金並拉黑我電話,我要求退還剩余租金3300元,賠償誤工費1600元,賠償精神損失費5000元,根据合同追究違約責任6600元。訴求是否合理?該中介業務員是否涉嫌詐騙?

在關於取暖費的問題上,您提到暖氣沒有接進戶,那麼為什麼會產生取暖費?您在租房合同中約定過不需要暖氣,且您也實際沒有使用暖氣。那麼您可以核實一下產生的暖氣費的具體時間,如果是您簽訂租賃合同之前就已經產生的欠費,那麼自然應當由出租方承擔。在此問題上,建議你再向出租方及物業了解一下有關情況,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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